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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

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科学家企业家联谊会章程

添加时间:2009-12-01

第一章 总则

    第一条 中国全球定位系统技术应用协会科学家企业家联谊会,是由全国导航定位领域知名科学家、技术专家和企业家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非法人组织。

    第二条 联谊会在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,依据协会章程开展活动。

    第三条 联谊会的宗旨是:遵循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我国自主导航定位产业的战略和方针、政策,紧紧围绕大力推进产业的技术进步、管理创新和企业间的联合协作,举办研讨会、恳谈会,开展学术、技术研究与交流,促进学科交叉与项目合作,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,促进我国导航定位产业的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。

    第四条 联谊会的主要任务:

    一、围绕学科和产业发展的热点问题,举办研讨会、恳谈会;

    二、举办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技术及应用发布及评介会;

  三、开展学术、技术研究与交流,促进关联的学科的交叉与融合,以及企业间的合作;

  四、介绍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的最新成果,促进产学研结合,推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开发;

    五、发布国家及有关方面关于导航产业发展战略、北斗产业化、中欧伽利略合作等方面的政策、信息及动态;

  六、接受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委托,开展各类技术及决策咨询服务。

第二章 会员

  第五条 本会采取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的原则,实行个人会员制。对接收的会员坚持层次要高、数量要精的原则。会员总数不超过50人,其中企业家不超过30人。

  第六条 会员条件:

  一、凡承认本章程、在产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专家均可申请入会;

  二、已是协会专家顾问团特聘高级顾问和顾问的院士、专家,为本会的自然会员,无需申请。

    第七条 会员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,可视为自动退会。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的行为,本会有权予以除名。

第三章 组织形式及活动方式

    第八条 本会实行召集人制,秘书长和常务副秘书长为本会召集人;

    第九条 秘书长由协会秘书长兼任,年度内承办单位的领导出任常务副秘书长,在相关会员企业协商产生3名副秘书长。

    第十条 为确保活动质量,本会原则上每年集中活动两次,其中一次活动在年会中进行。

    第十一条 联谊会活动实行由协会主办和会员单位承办制,每个年度协商产生一个承办单位,负责组织、设计、安排联谊会的活动。

第四章 经费

    第十二条  本会设立专项活动基金,用于活动所需的公共支出,实行专款专用。

   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:

  一、企业单位赞助;

  二、承办单位补贴;

  三、其他。

  第十四条 对经费使用情况,由出资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进行监督审查。

第五章 附则

  第十五条 本章程自联谊会大会通过后生效,进一步完善和修改需经会员大会同意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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